1.設計依據
依據《建筑抗震設計規范》GB50011-2010.3.7.1(強條)非結構構件,包括建筑非結構構件和建筑附屬機電設備,自身與結構主體的連接進行抗震設計。
2.依據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GB50981-2014.1.0.4(強條)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及7度以上地區的機電工程必須進行抗震設計。
3.專業要求
(1)設計范圍:≥DN65的電器配管,重力≥150N/米的電纜橋架、電纜槽盒及母線槽,或重力超過1.8KN的其它設備。
(2)對于重力小于1.8KN的設備或吊桿長度小于300mm的懸吊管道可不進行抗震設計。
(3)8度及以上抗震設防建筑,設備與結構的連接應直接錨固于結構主體,否則應設置防滑構件,由設備廠家根據規范要求設計。
(4)間距要求:剛性管道(金屬管道)側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12米,縱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24米;柔性管道(非金屬管道)側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6米,縱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12米。
設計要求:
(1)對于重要電力設施應按建筑設防等級提高一度設計,但在8度以上時不再提高。
(2)抗震支吊架初設間距應滿足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GB50981-2014第8.2.3規定;
計算:水平地震力綜合系數按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GB50981-2014第8.2.4要求計算,當計算結果不足0.5時取0.5,超過0.5時按實際計算值;
(3)抗震節點布置:根據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GB50981-2014第8.3章節要求設置。
抗震構件:
(1) 抗震組件/構件應能承受任意方向的地震作用。
(2) 抗震組件/構件應為產品構件,構成形式應便于安裝檢驗;
(3) 抗震組件/構件采用熱鍍鋅防腐,當有絕緣要求時,應采用噴塑工藝;
力學驗算:
(1) 抗震構件應具有穩定的力學性能,設計及驗算應符合構件的應許設計值;
(2) 抗震構件驗算指標:承重吊桿長細比≤100,斜撐桿件長細比≤200,錨栓抗拉/抗剪荷載,抗震連接件角度/性能(應許30?-60?);
(3)上述計算中荷載最小值為組件最大應許設計值,并滿足規范S≤R.
采暖及通風空調工程:
一般工程地震設防烈度7度,抗震設防類別為乙類,建筑場地類別為Ⅱ類,建筑性質為重大公共建筑,根據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GB50981-2014,需補充設置抗震支吊架的范圍:≥DN65的空調水管或重力超過1.8KN的其它設備,截面面積≥0.38m2或直徑≥0.7m的空調風管,所有防排煙管道、事故通風管道及其設備。間距要求:剛性管道(金屬管道)側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12米,縱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24米;柔性管道(非金屬管道)側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6米,縱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12米。風管側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9米,縱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18米.抗震支吊架應由專業公司深化設計,遵照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深化設計??拐鸾M件/構件應能承受任意方向的地震作用; 應為產品構件,構件形式應便于安裝檢驗;采用熱鍍鋅防腐,當由絕緣要求時,應采用噴塑工藝處理。
給排水工程
1、抗震支吊架設置范圍:≥DN65的給水管道或重力超過1.8KN的其它設備。
2、間距要求:剛性管道(金屬管道)側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12米,縱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24米;柔性管道(非金屬管道)側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6米,縱向抗震支吊架間距不得超過12米。
3、抗震支吊架應由專業公司深化設計,深化設計遵照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GB50981-2014。
4、抗震組件/構件應能承受任意方向的地震作用; 應為產品構件,構件形式應便于安裝檢驗;采用熱鍍鋅防腐,當由絕緣要求時,應采用噴塑工藝處理。
成品抗震支吊架設計范圍:
1.生活給水、雨水排水、污水排水管道。
2.橋架。
3.風管、采暖管道、空調水管道。
成品抗震支吊架設計依據及要求:
1.建設單位發送的施工藍圖(電子版)
2.GB50981-2014《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》
3.JG/T 202-2007《工程管道用聚氨酯、蛭石絕熱材料支吊架》
4.提供完整的深化設計計算書、深化完成的圖紙(包括平面布置圖、節點詳圖、大樣圖)、設計預算(含工程量及價格等)
5.若生活給水、污水排水、雨水排水、橋架、采暖管道、空調水管道按圖紙和規范要求不用設計時,可不進行深化設計。